120急救日:出手急救 你也可以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中国当局来说,将短期的应急举措与长期的改革举措区分开来,也许更加合理。
在学理上,人们一般同意法律要保护的是不侵犯他人合法自由的自由。倘若把这个屡试不爽的逻辑反过来,非规定先取好名字,再让人生孩子,那就断然搞不成改革,也实现不了创新。
当然也有担心,主要是网约车如何在2800个地方完成注册,以及在众多地方的落实过程中,会不会变相实施不当管制和过度管制,妨碍公正的市场竞争。互联网经济本来就有快速迭代的看家本领,可以顾及乘客体验、并在用户积极参与下不断改善服务品质和商业模式。这就是说,实行法无禁止即合法的准则,并不至于因为对新出现商业模式的宽容,而特别加大对他人自由、生命财产和公共利益的威胁。大量日常生活中的事情,诸如邻居家的电视机可以开多大声响、大妈们的广场舞可以跳到多晚、你的旧自行车愿意卖给谁、我送朋友或朋友的朋友上机场可不可以收点人情,都合法,但又都无须出台什么管理规范我不大赞成的,是市面上流行的以下这种法制观——似乎任何一种经济活动,任何老百姓在市场上满足需求的行为,哪怕一举一动、一招一式,都要得到某个行政机关批准,都要拿出法规条条和许可,否则就一律非法。
二是在争议四起的环境里,广泛听取、吸收各方意见,在各相关利益方参与下形成政府管理办法。好在中国没走那么一条创新之路。(3)推进走上正轨的财政法治建设,尤其应阻止行政部门向企业(和公民)自行创设财政义务的种种作为,包括直接财政义务(比如缴纳非税收入)和间接财政义务(履行非税收入缴纳义务的时间和资源耗费)。
这些举措,不仅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包容性增长战略的关键一环。(3)无论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均应尽量避免借新债还旧债之举措(债务置换等),此类举措最多只应作为权宜之计,因为只不过是推迟而非真正解决问题。毕竟,政府需求不代表真正的市场需求。许多政府项目都具有加剧产能过剩的倾向。
(2)警惕当前新一轮的、变相的地方债务热潮,主要是地方政府在经济低迷和财政困难的背景下,通过建设新的融资平台(有种种包装)甚至滥用PPP进行隐性融资,其风险和后果不容低估。(2)区分税收优惠与直接补贴的合理边界,前者应侧重支持具有广泛外溢效应的创新———比如高性能电池的开发利用,后者侧重支持外溢范围相对有限的创新———比如改进汽车发动性能。
补短板的供给侧财税改革,应侧重于消除或抑制行政垄断和不公平竞争。将投资决策的反馈和纠错机制,制度化地纳入其中,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过滤和淘汰坏项目的效率与速度,对于去产能至关重要。(2)大幅降低企业与政府打交道的成本———社会交易成本,这类很少受到关注的间接财政成本在企业成本结构中的份额,实际上远高于想象。与回避或隐藏问题相比,正视问题更为可取,包括促进这些信息的充分披露
真正的法治国家,才是帮助企业降成本的最大希望,长期而言更是如此。这些举措,不仅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包容性增长战略的关键一环。许多补贴经常不适当地与扩大产能的因素挂钩,比如销售额与产值。这些准财政负债最终由全体纳税人买单,但纳税人或其代表对此几乎一无所知。
一个发人深省的现象是:越是政府干预程度高的行业,产能过剩越严重。补短板的供给侧财税改革,应侧重于消除或抑制行政垄断和不公平竞争。
尤其重要的是,需要系统矫正政府财政职能与市场调节边界。许多政府项目都具有加剧产能过剩的倾向。
原则上,无论进口还是国产,所享受的财税政策不应造成歧视和偏见。(3)无论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均应尽量避免借新债还旧债之举措(债务置换等),此类举措最多只应作为权宜之计,因为只不过是推迟而非真正解决问题。对产能过剩行业的政府采购与购买,也应十分慎重,避免向这些行业和企业发出错误信号。相关的改革还应包括大力清理整顿包括贷款贴息在内的企业补贴。(3)推进第二阶段的增值税改进计划,使那些主要通过无形资产(广义知识)创造价值的行业与企业,在进项税抵扣方面,不至于遭遇歧视性待遇,那些大量购进或占用大量有形资产的行业也无法占到便宜。此外,评估现行财政支持措施在多大程度加剧了过剩库存也很重要,此类举措应尽快退出。
对于这些项目的事前可行性评估、事后的识别纠错机制,应尽快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财政决策程序与机制。针对去杠杆的财税改革,应聚焦于对地方政府显性和隐性债务的严格管控,至少应考虑以下举措:(1)建立真正的全口径债务,并将其真正纳入年度预算程序和中期财政规划([2015]国发3号文)的约束之下。
(2)区分税收优惠与直接补贴的合理边界,前者应侧重支持具有广泛外溢效应的创新———比如高性能电池的开发利用,后者侧重支持外溢范围相对有限的创新———比如改进汽车发动性能。如何真正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关于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依然是一个有待妥善应对的巨大挑战。
所有的财税支持性措施,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政府投资,均应一视同仁地让民营企业甚至外资企业公平分享,对国有企业的特殊庇护不仅会加剧垄断,也妨碍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而公平竞争正是市场经济的基石。(2)警惕当前新一轮的、变相的地方债务热潮,主要是地方政府在经济低迷和财政困难的背景下,通过建设新的融资平台(有种种包装)甚至滥用PPP进行隐性融资,其风险和后果不容低估。
与回避或隐藏问题相比,正视问题更为可取,包括促进这些信息的充分披露。就去产能而言,财税改革应致力于识别失败或无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尽快将其从预算中剔除出去以及全力阻断预期的坏项目进入各级政府项目数据库、最终进入政府或部门层次项目预算的通道。走上正轨的财税改革可以、并且应该为当前经济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更大贡献。指向去库存的财税改革,除了上述举措外,最紧要的莫过于以下几点:(1)从侧重给钱(补贴和税收优惠)转向侧重给订单,即根据政策导向和采购需求,将规模和增长巨大的政府采购,锁定给那些真正优秀、具有强大市场前景的企业,将其纳入政府合同商管理体系,包括事前的资格管理、事中的评标管理和事后的验收管理。
这样的改革应从制度改革和政策改革两个方向上协调推进,并锁定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个关键环节。(4)在确认合理且必要的前提下,尽量运用企业所得税、而不是流转税实施优惠,因为前者只与投资、后者只与产出存在直接关联。
此外,特别紧要的是,需要将主要集中于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和物资储备等方面的准财政负债,纳入管控视野,包括未弥补的显性和隐性亏损、未加以资本化(会计上记作政府投资或实收资本)的政府注资、对资产损失的核销等。(3)推进走上正轨的财政法治建设,尤其应阻止行政部门向企业(和公民)自行创设财政义务的种种作为,包括直接财政义务(比如缴纳非税收入)和间接财政义务(履行非税收入缴纳义务的时间和资源耗费)。
这种真正的国民待遇也应扩展到产品与服务层面。毕竟,政府需求不代表真正的市场需求。
(2)大幅降低企业与政府打交道的成本———社会交易成本,这类很少受到关注的间接财政成本在企业成本结构中的份额,实际上远高于想象。大量的产能过剩与财政职能的越位和缺位紧密相连。至于降成本,最重要的财税改革举措如下:(1)通过推进低成本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在不损害政府正常职能的前提下,在系统提升政府体制效能的基础上,大幅降低宏观财政负担,包括精简机构和冗员。将投资决策的反馈和纠错机制,制度化地纳入其中,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过滤和淘汰坏项目的效率与速度,对于去产能至关重要
习总书记的报告中提到,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既取决于自然科学发展水平,也取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水平。我国的政府部门和层级其实一直都在改革调整。
我们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些经济学家也表示,当前中国经济的下行态势还未见底,L型下面这个边可能时间会比较长,就长远来说,L型之后可能接着出现L型。
因此,节流才是必行之举。政府及其执法者在法律和制度下公正行事,文明执法,可以避免一些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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